"救市"愈演愈烈 不能把"救市"搞成"救高房价"

2008-10-17 10:55:20 来源: 济南时报 网友评论0 >>进入城市论坛
为促使楼市回暖及恢复市场信心,近日全国地方政府“救市”大潮愈演愈烈。继南京、西安、重庆等城市之后,杭州市政府出台拯救楼市的“二十四条意见”,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也贴出了上调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一倍的通知(10月16日《南方日报》)。

全国18城市出手救房市,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笔者以为要分两个方面看:一方面,适当地“救市”是可以的,所谓“适当”,指的是出于政策层面上的诸如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这是一种良性的刺激市场的做法;另一方面,给予所谓的“住房补贴”的做法是不太妥当的,这种做法有损社会公平,本质上是补贴开发商。

18城市“救市”,应该说是出于好心,但一个底线是不能把“救市”搞成“救高房价”。这一年来,房价处于调整期,按理说房价下跌会刺激消费者购买,但现实是,房价越是下跌,消费者越是不买。据此,任志强有个很“妙”的解释:“这和买股票一样,大家都是买涨不买跌。”言下之意似乎是只有房价上涨才能刺激消费者购买。对此笔者不敢苟同。房市和股市不完全一样,股市的“救市”实际上是救广大在高位套牢的股民,因此可以通过政府注入大笔资金拉抬股票价格来恢复股民信心。而房价下跌,消费者按兵不动,是因为有一个预期,认为房价还没低到合理的程度。因此,如果某些城市试图通过“救市”来稳定“高房价”,笔者以为结果只会适得其反。

适当“救市”是可以,但出台“救高房价”的举措是没有意义的。任志强说“救市”就是在“救大家”、“救全国经济”,而不仅仅是在救开发商,这自然有他的目的。但房地产商的意见以及所谈到的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确实是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研,拿出翔实的数据。与此同时,笔者更想知道的是,目前的房价到底是开发商的一个亏损性价格,还是一个比暴利赚得稍微少一点的价格,开发商不妨公布透明的建设成本。如果是后者,那么这种价格的理性回归,就是开发商应该理性接受的。任何产品都会走向一个微利时代,房地产也不例外,老想着靠暴利谋发展,就会难以接受自由市场价格的回调。

总之,地方政府既要看到房地产价格下调会对经济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更要看到百姓住房难的问题依然不容乐观,在出台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时,绝不能以维持“高房价”为出发点,这样的做法拯救不了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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