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实施相当于房价降10% 消费者却并不领情

2008-10-31 11:22:48 来源: 济南时报 网友评论0 >>进入城市论坛
房贷新政出台之后,有业内人士认为,贷款优惠利率的调整相当于房价至少下降了10%。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这一房贷新政,银行显然并不热情,而消费者也不能从房贷新政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万科董事办主任谭华杰认为,房贷新政在对消费者购买力的提升上作用将比较明显,“首付从三成降到两成,这减少了短期支付能力的33%。长期来看,在月供上,一般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多选择15~20年按揭期,利息占全款的40%左右,大约相当于房价降了20%;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不变,则相当于降了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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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研究员陆航对房贷新政也持类似的观点。他认为,贷款优惠利率的调整相当于房价至少下降了10%。

对于房贷新政所带来的这种“变相”降价,消费者是不是认可呢?记者随机采访了数名市民,对于由房贷新政带来的房价降低,消费者并不认可,多在耐心等待房价实实在在地降低。

消费者对房贷新政并不领情,而银行显然也有自己的想法。中信银行某支行一位王姓行长告诉记者,降低首付比例意味着银行承担的风险加大了,并且房价未来走势还不确定,在目前的状况下,提供低首付的房贷风险还是很高的,相当于把一部分原本属于房地产企业的风险转嫁到银行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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