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最高增幅达22%

2008-9-1 13:46:16 来源: 新华网 网友评论0 >>进入城市论坛

    济南市日前发布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基准线,确定职工平均工资以去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增长15%,最高增幅可达22%。

    据了解,济南市发布的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原则上以去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766元为基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5%,上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22%,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7%。

    济南市要求,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安排工资增长。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一般,200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基数的,可以本企业200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但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不应低于基准线。企业年度职工工资未合理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企业以及经营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实行年薪制的企业,有关部门不得审核兑现经营者年薪。

    同时,济南市还将建立企业经济效益与职工工资最低增长比例挂钩制度。今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实现利润每增长1%,职工工资增长不应低于0.4%;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倍及以上3倍以下的,企业实现利润每增长1%,职工工资增长不应低于0.3%;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及以上的,企业实现利润每增长1%,职工工资增长不应低于0.2%。(


(编辑:Andy)

上一篇:泉城“一卡通”列出时间表14个景区刷卡进门
下一篇:没有了
关键字:企业,工资,指导线,增幅

评论

匿名发表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 投诉建议
 Copyright © 2007-2008 Jnsee All rights reserved.济南视窗 版权所有
网络110报警 国际联网备案:ICP010001
文明办网 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531-88870480 给济南视窗提意见